摘要◆12月8日,从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条例》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融资难是当前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沈阳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
12月8日,从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条例》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融资难是当前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沈阳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市和区县(市)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并鼓励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
沈阳市目前已有中小企业31万多户,从业人员已经达到280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80%。《条例》规定,市和区、县(市)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和区、县(市)财政每年应当在预算中安排担保机构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信用担保机构给予风险补偿。
《条例》还细化了对创业扶持方面的内容。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军人家属或者残疾人,在本市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均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市)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小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由政府按照规定给予贴息支持。同时,要求各级政府根据中小企业发展需要,在城乡规划中合理安排相应的建设用地,设立创业基地,并优先接纳国家、省和市人民政府鼓励发展产业的中小企业。
《条例》还规定,各级政府要建立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投诉中心,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企业参加无法定依据的考核、评比、评优,指定培训、指定服务、购买指定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保险,接受有偿新闻,提供赞助或者捐赠;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禁止强制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或者限制中小企业参与公平竞标。另外,截留、挪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及其他扶持资金的,将依法查处。
责任编辑:沈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