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成立于1951年,1952年改设自治旗,是我国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旗。全旗总面积59880平方公里(含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管辖的加格达奇、松岭两区面积),是呼伦贝尔市面积最大的旗市。辖10个乡镇,82个行政村、33个社区。境内驻有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所属的6个森工公司、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大兴安岭垦区及所属的4个国营农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农工商联合公司。全旗总人口23.53万人(不含加格达奇、松岭两区),居住着汉、蒙古、鄂伦春等25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3.03万人(其中鄂伦春族3047人),占总人口的12.9%。“鄂伦春”系鄂伦春语,意为“山岭上的人”。鄂伦春民族是国家重点扶持的28个30万人口以下较少民族之一。自治旗是“鲜卑民族发祥地”“狩猎之乡”,素有“北国碧玉”“绿色净土”之美誉,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优质粮生产基地、绿色农业示范区和自治区粮食安全生产先进旗,2022年被评为国家级大豆制种大县,成为216个国家级育制种基地之一。同时,自治旗是旅游重点旗、革命老区。2021年1月,鄂伦春自治旗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