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宣传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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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位于阿尔泰山南麓,新疆最西北边缘,西与哈萨克斯坦、北与俄罗斯接壤,边境线长320公里,东、南与布尔津县、吉木乃县为邻。 截至2014年,哈巴河县总面积8185平方公里,辖6乡1镇113个行政村,生活着哈、汉、回等22个民族8.7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占69.6%。县内有驻军某部队及兵团农十师185团。哈巴河县是中国重要的有色金属蕴藏区之一,已发现的矿种有32种,尤其以铜、金的储量大、品位高而著称。哈巴河县经济以农牧业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为主,获得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等国家级荣誉。 哈巴河县因哈巴河而得名。哈巴,系蒙古语,意为河床坡度大,多跌水;一说意为"鳑鲏"(即五道黑)鱼,指一种小鱼,因此河产此鱼,故名。哈萨克语亦可解释为森林茂密。《西域图文志》称:"准语哈巴为小鱼名,河出此小鱼故名。"又名阿克齐,哈萨克语,意为白芨芨草;过去该地是芨芨草滩,故名。 哈巴河县历史上曾有塞种人、匈奴、西突厥、鲜卑在这里生活。[1] 唐朝时今哈巴河县境辖于北庭都护府。[1] 元朝今哈巴河县境归别失八里行尚书省。[1] 清朝由乌里雅苏台定边左副将军统领。[1] 哈巴河清初为青色特启勒图盟新土尔扈特蒙古游牧地,先属科布多参赞大臣管辖,后属阿尔泰办事大臣治理。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设哈巴河屯局。 民国元年(1912年)置哈巴河设治局。 民国九年(1920年)改设县位,隶属布尔津县。 民国十年(1921 年)设哈巴河县佐。[1] 民国十九年(1930年)升格为县,先后隶属阿山道、第六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相继隶属阿勒泰专区和阿勒泰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