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地处山东省最西部,东临东昌府区,北界临清市,南接莘县,西和西南面与河北省馆陶县和大名县相望。全境南北长35公里,东西宽45公里,面积1161平方公里。总人口87万人,辖15个乡镇、3个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342个行政村、10个城市社区。马颊河、漳卫河、黄河故道分别纵贯东西境。 冠县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春秋时期系晋国冠氏邑,元升冠州,明定冠县,拥有千年历史。孔子高徒冉子曾长期在此游学,亚圣孟子在此留下“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至理名言,宋辽澶渊古城萧城至今余存,是著名平民教育家武训先生的故乡。抗日战争时期,冠县成为冀鲁豫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宋任穷、杨勇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都曾在这里工作和战斗过,被誉为“鲁西北的小延安”。
【位置面积】地处山东省最西部,东临东昌府区,北界临清市,南接莘县,西和西南面与河北省馆陶县和大名县相望。全境南北长35公里,东西宽45公里,面积1161平方公里。马颊河、漳卫河、黄河故道分别纵贯东西境。济邯铁路、青兰高速公路横贯全境。【自然地质】属黄泛平原,浅层地下水开采条件较好,含水层发育好,主要由亚黏土、亚砂及粉砂构成,地下水水化学类型以重碳酸盐为主, 局部区域有氯化物类分布。【自然地貌】冠县全境处于鲁西北黄泛平原,系华北平原的一部分。地势开阔平坦,但略有起伏。地形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地面坡降为1/6000~1/7000。海拔高程一般为42.5~35米,最高点在西南部斜店乡的樊楼村,高达54.8米;最低点在东部史庄乡的花园村,仅34.6米。由于历史上古黄河不断改道、决口,淤积、沉淀大量泥沙物质,境内形成了岗、坡、洼相间的微地貌差异。【自然气候】冠县地处温暖带季风区,属于半干旱季风型大陆气候,全县光照充足、温度适宜、四季分明,多风干燥,形成了春季易旱,夏季易涝, 晚秋又旱的气候特点。【自然水文】冠县东临马颊河,西靠卫河及卫运河,位山三干渠在东部穿过。县内有一干渠、新二干渠、老二干渠、三干渠、长顺渠、青年渠、鸿雁渠七条流域面积在 100 平方公里以上的骨干排水沟渠,及九条流域面积在 30~100 平方公里的排水支沟,构成了全县排灌工程体系。【土地资源】1.耕地面积60257.47公顷(90.39万亩)。其中,水田10.93公顷(163.95亩),占0.02%,全部种植莲藕;水浇地60246.54公顷(90.37万亩),占99.98%。桑阿镇、东古城镇、辛集镇耕地面积较大。我县耕地位于一年两熟制,坡度在2度以下的平原地区。2.种植园用地面积10332.22公顷(15.50万亩)。其中,果园10292.98公顷(15.44万亩),占99.62%;其他园地39.24公顷(588.60亩),占0.38%。崇文街道、东古城镇和兰沃乡种植园地面积较大。3.林地面积15686.43公顷(23.53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0683.35公顷(16.03万亩),占68.11%;灌木林地0.08公顷(1.2亩);其他林地5003公顷(7.5万亩),占31.89%。贾镇、清水镇和烟庄街道林地面积较大。4.草地面积共156.43公顷(0.23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5.湿地面积3.34公顷(50.1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湿地仅有内陆滩涂,分布在漳卫南运河。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1545.05公顷(32.32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4497.14公顷(6.75万亩),占20.87%;村庄用地16901.35公顷(23.35万亩),占78.45%;采矿用地87.61公顷(0.13万亩),占0.4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8.95公顷(884.25亩),占0.27%。7.交通运输用地2516.99公顷( 3.78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92.31公顷(0.29万亩),占7.64%;公路用地1332.2公顷(2.0万亩),占52.93%;农村道路992.48公顷(1.49万亩),占39.43%。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896.43公顷( 5.84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34公顷(0.35万亩),占6.01%;水库水面111.85公顷(0.17万亩),占2.87%;坑塘水面405.36公顷(0.61万亩),占10.40%;沟渠2475.92公顷(3.71万亩),占63.54%;水工建筑用地669.30公顷(1.0万亩),占17.18%。河流水面分布在马颊河和漳卫南运河。【林果资源】林果产业是冠县的传统优势产业。目前,全县有林果面积40万亩,其中用材林面积24万亩,果树面积16万亩,年产各类果品40万吨。建有高标准绿色通道427公里,农田林网化110万亩,育苗1.5万亩,活立木蓄积量86万立方米。
【建置隶属】586年(隋开皇六年),在县境设立冠氏县,以境内东古城春秋时为冠氏邑得名。至于冠氏邑命名缘由,除有冠氏的封邑等传说外,未见确凿的信史记载。 建县前,该地春秋、战国时为冠氏邑(治所今东古城镇东古城)、黄邑(治所今梁堂乡黄城),先后属晋国、魏国、赵国;秦代时东部属东郡,西部属邯郸郡;西汉、东汉时属冀州魏郡;三国时属魏国的冀州阳平郡;西晋时属司州阳平郡;十六国时先后属后赵、前燕、前秦、北魏的司州和中州阳平郡、冀州贵乡郡、晋州和相州的阳平郡;南北朝时先后属北魏相州阳平郡、东魏司州阳平郡、北周毛州阳平郡;隋代初属毛州。从西汉直至隋代建县前,均为馆陶县地域。606年(隋大业二年),毛州废,冠氏县改属武阳郡;622年(唐武德五年),复置毛州,冠氏县遂再属毛州。627年(唐贞观元年)统一设道,属河北道魏州魏郡;五代时先后属后梁和后唐的魏州、后晋的广晋府、后汉和后周的大名府;北宋时改道为路,属河北东路大名府;金代,属大名府路大名府;蒙古统治初,属东平路。1269年(蒙古至元六年),冠氏县升为冠州,直隶中书省;1370年(明洪武三年),降州为县,改称冠县,此为冠县定名之始,属山东布政使司东兖道东昌府;清代,冠县属山东省济东泰武临道东昌府。 1912年,冠县属山东省济西道东昌府;1913年,改属东临道东昌府;1928年道废,直属山东省;1936年,省下设行政区,属山东省第六区;1938年2月建立冠县抗日政府,先后属山东省第六专署、鲁西北行政委员会、鲁西北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0年5月,建立冠县抗日民主政府,先后属鲁西区第三专署、冀鲁豫区第三专署、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第十八专署、冀南区第七专属、冀鲁豫区第七专属;1945年8月,冠县与永智县合并称永智县。1945年12月,恢复冠县建制,均属冀南区第一专署。1949年7月,属平原省聊城专署。1952年12月,随隶属的平原省撤销,冠县改属山东省聊城专署;1967年3月,建立冠县革命委员会,属聊城地区革命委员会;1981年12月,冠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冠县人民政府,属聊城地区行政公署;1998年2月,随聊城撤区改市,遂属聊城市,直至今未变。 【境域】586年(隋开皇六年),析馆陶县设冠氏县,境域不详。627年(唐贞观元年),撤销清水县并入冠氏县,境域扩大。明初,县域东界高庄铺,西界唐寺,南界井楼,北界万善。时县域南北长27.5公里,东西宽25公里。另有北越馆陶和邱县而孤悬于卫河之北的“飞地”,俗称“河北18村”,实为31村,最北的一村距县城70公里。1738年(清乾隆三年),将“河北18村”的几个村划属广宗县,余为24村。1934年测定,全县面积为725平方公里。1940年前后,“河北18村”的其余村划属威县、清河等县,其他境域未变。1943年,张庄区和清水区划属冠堂边办事处,冠堂边办事处撤销后,第六区又划属武训县,第八区及冠馆路以北划属永智县,时县域最小,北界为冠堂路和冠馆路,西界至唐寺,东界和南界为原县境。1945年8月,冠县和永智县短期合并称永智县。同年12月恢复冠县称谓后,县域东界至刘八寨,西界卫河东岸的南馆陶和北馆陶,南界和北界未变。1946年3月,南馆陶区和北馆陶区回属馆陶县,县域与1940年前卫河南境域大体相当。1956年3月,原堂邑县的柳林区、辛集区和温集区的定远寨、范王庄、黑周3个乡划属冠县,县域扩大。1958年12月,馆陶县全县和莘县的王奉、烟店公社划归冠县,时县域最大,南北长50公里,东西宽52.5公里,总面积2127.8平方公里。1961年7月,冠、馆分县,烟店、王奉两公社回属莘县。1965年3月,馆陶县属卫河东岸南馆陶区的张庄、幺庄、东古城、乜村和北馆陶区的杨召、万善、萧城、许庄、城关等9个公社再次划属冠县。1943年,将卫河以东、冠堂路以北划为永智县,靠近临清部分划为卫东县,此时县域最小。 从1965年3月至今,县域一直未变。地处山东西部边陲,位于东经115°16′~115°47′、北纬36°22′~36°42′之间。东临东昌府区,北界临清市,南接莘县,与河南省范县仅有一县之隔,西隔漳卫河与河北省馆陶县和大名县相望。全境南北长35公里,东西宽45公里,面积1161平方公里。马颊河、京杭运河以及漳卫河、黄河故道分别纵贯东西境,济邯铁路、309高速公路、329省道横卧腹地,106国道穿西境而过。汽车客运里程,县城东至聊城市53公里,至省会济南187公里,北至首都北京487公里,南至河南省范县城72 公里,西至河北省馆陶县城14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