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人口。绥德县位于陕北腹地,榆林市东南部,东经110°04′~110°41′,北纬37°16′~37°45′,县境东西长56公里,南北宽51.6公里,地势东北高,西南低,海拔607.8米—1287米。地貌特征为典型的峁梁状黄土丘陵沟壑区,地貌基本结构是“三个为主”:即全县土地以峁梁沟坡地为主,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3.6%,在峁梁沟坡地中以坡地为主,占85.7%,在坡地中以25度以上的陡坡地为主,占51.24%。全县土地总面积185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16.0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9万亩。绥德属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年平均降雨量452.5毫米,年平均气温10.4℃,无霜期202天。全县辖15镇1中心11个社区339个行政村,2022年末户籍人口34.53万、常住人口25.29万人,城市建成区面积15平方公里,城镇化率为45.40%。 ——建制沿革。绥德之名始于北朝,取“绥民以德”之意。绥德上古为五龙氏地,夏商为雍州地,春秋为赤翟、白翟之地,战国属魏上郡,秦设上郡(为秦三十六郡之一),汉为翟国,三国两晋时为州地,隋唐为绥州、雕阴郡,宋为绥德军、绥德州,明为延绥镇、绥德州,清为直隶州。1913年废州设绥德县,隶榆林道。1933年撤销道制,绥德县直属陕西省。1944年,绥德分区增辖新成立的子洲县。1948年,绥德分区又增辖横山县、镇川县。1949年,绥德分区改属陕北行政公署(驻地延安)。1950年,绥德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为绥德分区专员公署(绥德专区),隶属陕西省,辖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子洲、子长、延川等8县。1956年,绥德专区撤销,划属榆林专区。1958年,清涧、子洲、吴堡3县并归绥德县,1961年划出。1969年榆林分区专员公署(榆林专区)改称榆林地区行政公署,绥德县属之,一直沿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