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荔湾区是国家中心城市的中心城区,也是粤港澳大湾区广佛极点核心区。东部与越秀区相连,西北部与白云区水陆相通,西部与佛山市南海区接壤。行政区域面积59.1平方公里。下辖金花、西村、南源、逢源、多宝、龙津、昌华、岭南、华林、沙面、站前、彩虹、桥中、石围塘、花地、茶滘、冲口、白鹤洞、东漖、东沙、中南、海龙22个行政街,有社区201个、经济联社21个。截至2022年12月,常住人口112.37万人,户籍人口79.58万人。 二、建置沿革 荔湾区历史上地处广州府城西门外,俗称西关,因“一湾溪水绿,两岸荔枝红”的美丽景致而得名。荔湾地区外通大洋,内航各地,水陆交通畅达,商贸渔农得天时地利,民殷物阜,向为府治所重。历代人民智慧,使西关名传岭海,留下不少史迹名胜,源远流长,人文继起,历代不衰。 秦代至清末,荔湾区地域隶属南海、番禺等郡县管辖,在1921年广州市政厅成立后,逐步被划入广州市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辖内行政区域多次发生变化。1950年6月,辖内西禅区并入长寿区,南岸区改名为西村区,陈塘区并入太平区,逢源区与黄沙区合并称荔湾区。1952年9月,广州市第二次调整行政区域,长寿区、荔湾区及西村区的西村、泮塘、彩虹、西增、小梅等地合并成立西区。1953年,西区接管三沙乡。1955年5月,西区政府改称西区人民委员会,下辖13个行政街道。1958年,西区接管珠江区的如意坊水上段办事处。1960年4月至7月,原属中区的清平、岭南、沙面街道地段与秀丽、光扬、华林、宝华等街道并入西区,同时接管三元里人民公社的同德、横沙、沙凤、三沙、西郊等5个大队和石井人民公社(龙湖、大塱2个大队除 外),分别组成西区石井、夏茅人民公社。同年8月,西区改称荔湾区。1990年,荔湾区辖下有20个行政街道。2002年1月,白云区辖内大坦沙岛(河沙、坦尾等3个村)被划入荔湾区。2005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芳村区的行政区域划归荔湾区管辖。 秦代以前,芳村地区还是一片古海,只有一些沙洲露出海面。秦汉时期逐 渐形成冲积平原。北宋初期,芳村的大通镇是广州八大名镇之一,大通港颇具规模,是当时广州的一大港口。明清时期,芳村的花埭(地)已成为旅游胜地。 明洪武二年(1369)以前,芳村地区隶属南海郡(县)或南海郡番禺县。除石围塘地域外,至1937年,建置基本没有变动。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后,芳村成为独立的市属行政区。从1949年至1985年,原芳村区历经三次建区、两次撤区的过程。1949年11月15日,芳村、崇文两个区合并成立芳村区。1954年6月,撤销芳村区,所属的冲口等4个镇和沙涌等8个乡分别被划入河南区和新滘区。1959年 4月,属南海县的龙溪等8个大队和秀水墟、滘口村被划归广州市,并入郊区鹤洞公社。至此,芳村区之地域全部属广州市管辖。1962年5月11日,再次撤销芳村区并将其划归广州市郊区。1985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广州市芳村区。直至2005年9月,芳村区被划归荔湾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