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沿革】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南沙区域分别隶属东莞县、中山县、珠海县;1959年7月后隶属番禺县;1975年1月,番禺县由广州市管辖;1990年6月22日,南沙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为番禺县的局级单位;1992年5月20日,番禺县改为县级市。1992年6月17日,南沙经济区和南沙镇合并,成立番禺市南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番禺市南沙经济开发总公司。 1993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为9.9平方千米;7月8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挂牌,为番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同年,南沙镇改设南沙街道,南沙街道办事处与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2001年8月21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指挥部成立,为广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开发区范围内规划、用地、开发、建设、管理;2003年1月1日,珠江管理区正式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指挥部管理;2004年3月10日,国务院批准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大面积至27.6平方千米。 2005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广州市南沙区,番禺区的万顷沙镇、黄阁镇、横沥镇、南沙街道,灵山镇庙南村、七一村、庙青村的部分区域,东涌镇庆盛村、沙公堡村、石牌村的部分区域划入南沙区。同年10月12日零时起,番禺区上述地区成建制移交南沙区接管。南沙区下辖万顷沙镇、黄阁镇、横沥镇、南沙街道、珠江管理区,面积527.66平方千米。2008年10月,珠江管理区改为珠江街道。2008年4月,新成立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广东南沙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承担原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指挥部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南沙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广东南沙出口加工区。2008年10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广州市南沙保税港区,规划控制面积7.06平方千米。2009年9月7日,广东南沙出口加工区更名为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加工区,广州南沙保税物流中心更名为广州南沙保税港区物流区,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更名为广州南沙保税港区港口区。2011年9月7日,龙穴街道挂牌。 2012年9月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南沙新区被设立为国家级新区。2012年12月1日,番禺区东涌镇、大岗镇、榄核镇正式由南沙区管理。南沙区下辖万顷沙镇、黄阁镇、横沥镇、东涌镇、大岗镇、榄核镇、南沙街道、珠江街道、龙穴街道9个镇(街道)。 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等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并公布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四至范围,广州南沙新区片区被纳入自贸试验区范围内,面积为60平方千米。2015年4月21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挂牌。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发布,南沙区被国家定位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2020年7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广州南沙保税港区整合优化为广州南沙综合保税区。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将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