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投资促进中心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走进高青县

高青县位于淄博市北端,北依黄河,南靠小清河,地理坐标为北纬37°04′~37°19′,东经117°33′~118°04′。北部、西北部隔黄河与滨州市滨城区、惠民县相望;东部、东北部与博兴县、滨城区接壤;南部以小清河为界与邹平市、桓台县相望。县境东西最大横距45千米,南北最大纵距26千米,总面积831平方千米,其中城区面积17.8平方千米。境内均为平原,县政府驻田镇街道。 一、建制沿革 高青县由原高苑、青城两县于1948年4月合并而成。 1936—1942年,高苑县、青城县属国民政府山东省第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隶鲁北行署。1945年,高苑县、青城县仍属第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隶鲁北政府办事处。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政权在抗日战争中逐步形成。1940年,高苑县、青城县属清河专署。1943年,高苑县、青城县隶属清河行政公署。1945年,高苑县、青城县属清河专员公署,隶属渤海行政公署。 1948年4月,高苑、青城两县合并为高青县,隶渤海行署,县城驻田镇。1950年,迁县城于青城。同年5月,撤渤海行署,高青县隶属惠民专署。1952年,高青县城复迁田镇。1956年3月,高青县与齐东县合并,称齐东县,县政府驻田镇,隶惠民专署。1958年11月,将齐东县划入博兴、邹平县,皆属淄博专署。1961年10月,复置高青县,隶惠民专署。 1990年1月1日,高青县划归淄博市,东北部的旧镇镇大部分划归滨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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