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置境域 鹤山区位于太行山东麓,鹤壁市北部,因“古有双鹤栖于南山峭壁,其山曰鹤山”而得名。东与山城区石林乡、安阳县马投涧乡交界,西与林州市、安阳县相邻,南与山城区鹿楼乡相连,北与安阳县接壤,地理座标为东经114°0′-114°09′,北纬35°55′-36°0′,东西长约17.6公里,南北宽约15.8公里,总面积139平方公里。鹤山区东距汤阴县城23公里,西距林州市55公里,北距安阳市27公里,南距淇滨开发区30公里,距郑州230 公里。 二、建制沿革 1957年,国家依托煤炭资源开发建设鹤壁,设市建制,最初发祥地就在鹤山区,辖区鹤壁集、中山曾先后为市委、市政府驻地。 鹤山区的前身为鹤山煤矿人民公社。1961年12月18日,中共鹤壁市委、鹤壁市人民委员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指示精神和城市人口、工商、文教、卫生等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将鹤山煤矿人民公社划分为鹤山区公所和陈家庄人民公社,至此设置鹤山区。世代相传“古有双鹤栖于南山之峭壁,其曰鹤山”,鹤山区由此而命名。 鹤山区成立至今,组织机构名称几经变化。由开始的鹤山区公所,经过1963年6月召开鹤山区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改称为鹤山区人民委员会,1967年“造反派”夺权改称为“工农区”,1968年4月改称为鹤山区革命委员会,1980年5月6日召开鹤山区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称鹤山区人民政府至今。 鹤山区成立至今,行政区划先后经过6次调整。建区时,鹤山区辖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和鹤壁街道办事处2个街道办事处、5个农业大队、15个居民委员会,属城乡一体化管理体制。1963年6月,由于城市人口增加,市区面积扩大,为满足城市蔬菜供应,便于领导和管理,市委、市人委将近郊18个农业生产大队、29个自然村划归鹤山区管理;原陈家庄人民公社吕寨管理区交归鹤山区管理,改称吕寨街道办事处,下设2个居委会。1965年12月,市委、市人委将 19个农业生产大队移交陈家庄人民公社管理。1968年10月,市革命委员会将4个农业生产大队移交红卫人民公社管理,至此开始实行纯城区管理。1979 年,经市委同意新增设康新路街道办事处和新生路街道办事处2个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达到39个(1982年5月,康新路街道办事处更名为中山北路街道办事处,新生路街道办事处更名为鹤山街街道办事处;鹤壁街道办事处、吕寨街道办事处1982年1月分别更名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九矿广场街道办事处)。 1998年5月,市委、市政府将原属郊区管理的鹤壁集乡、姬家山乡整体划归鹤山区管理,至此又成为城乡一体化管理体制。2001年6月,区委、区政府对社区居民委员进行调整,将原有39个居民委员会合并调整为22个居民委员会。截至目前,鹤山区下辖两乡、5个街道办事处、59个行政村、103个自然村、 22个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