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招商局
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318号

走进洪山区

【区域位置】 洪山区位于武汉市东南部,因境内有洪山而得名。全区自西向北呈半圆形,环抱武昌、青山两区。东抵鄂州市,南与江夏区接壤,东北与新洲区隔江相望。地理位置为东经 114 °7′~114 °38′,北纬 30 °28′~30 °42′。区境内地貌以平原为主,山丘湖泊纵横,自然资源丰富。境内桂子山、喻家山、南望山、九峰山、花山、白浒山等山峦起伏,东湖、南湖、青菱湖、汤逊湖、严西湖、严东湖、黄家湖等湖泊密布,巡司河、青菱港、建设港、和平港、青山港、北湖港等河港纵横交错。 【建置区划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洪山区在武汉市城市化进程中,建制区划不断变化。 1949 年 11 月,武汉市在江南地区设 3 个郊区,即洪山区、武泰区和挹江区。 1951 年 4 月,为了加强对民主改革和经济恢复工作的领导,中南军政委员会和武汉市调整区划,将洪山、武泰、挹江 3 个郊区合并为武汉市第八区(武昌郊区),区机关驻地在武昌官园湾 1 号。1952 年 7 月,武汉市撤销第八区(武昌郊区),分设南湖区和东湖区。 1955 年 2 月,武汉市将东湖区和武昌县的第七区合并,成立洪山区。区机关驻地在武昌高家湾。 1956 年 6 月,武汉市撤销南湖区,将武汉市江南的 3 个郊区(洪山区、南湖区和青山区)合并为洪山区和青山区。 1958 年 8 月,武汉市将市郊各小郊区撤销,成立了武汉市郊区,区机关驻地在汉口万松园路2 号,1959 年 2 月又迁至武昌街道口珞喻路 6 号。 1960 年 4 月,武汉市通过了《关于加强领导,发动群众,开展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决定》,从 5 月至 7 月在原行政区划的基础上,建立 9 个以区为单位,以大型工厂企业、机关、学校为骨干的城市人民公社,撤销武汉市郊区,原郊区所辖的农村人民公社就近划给各城市人民公社管辖。7 月 6 日成立洪山(城市)人民公社。 1961 年 3 月武汉市将洪山人民公社和关山人民公社合并,恢复行政区建制,成立武汉市洪山区。 1964 年 8 月,武汉市为加强对市郊农村工作的领导,成立洪山和汉桥两个郊区。 1966 年 5 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洪山区同全国一样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中共洪山区委员会和洪山区人民委员会受到冲击,全区的经济建设遭到严重破坏。1968 年 2 月,洪山区革命委员会成立。1975 年 2 月,根据武汉市的决定,调整洪山区所属的农村人民公社体制,将 16 个公社合并为 7 个公社。 1976 年 1 月武汉市行政区划进行部分调整,将汉桥区撤销并入洪山区,此时,洪山区成为环绕武汉市的大郊区。 1984 年 1 月,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人民政府的指示精神,洪山35洪山年鉴36区所辖农村人民公社改为乡。 1985 年 1 月,武汉市为适应大城市改革开放的需要,推行以城带郊的城区管理体制。因此将洪山区管辖的江北的 5 乡(江堤、长丰、永丰、后湖、谌家矶)、3 街(琴断口、岱山、唐家墩)分别划归硚口区、汉阳区和江岸区。 1986 年 7 月,武汉市进行区划调整,将原由武昌区管辖的关山街、狮子山街、葛化街以及珞珈山街的大部分组建成的珞南街,划归洪山区管辖。 1987 年 1 月,原属鄂州市的左岭镇划归洪山区。至此,洪山区辖天兴、和平、建设、洪山、青菱、九峰等 6 个乡,花山、左岭 2 个镇以及关山、狮子山、珞南、张家湾、葛化、红旗等 6 个街道办事处。 1993 年 7 月左岭镇同葛化街合署办公;1994年青菱乡同张家湾街合署办公。2001 年 12 月 12日,区委、区人大、区人民政府和区政协机关迁驻雄楚大街湖北省团校临时办公。2003 年 8月 1 日整体搬迁至洪山区珞狮南路 318 号洪山区政府新办公大楼办公。2006 年撤销和平乡与洪山乡,设立和平街办事处与洪山街办事处。2006 年九峰乡北片的滨湖村、建强村、鼓架村、渔场移交武汉东湖风景区托管。2008 年九峰乡及其九峰村等十村一委整体移交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托管。 2009 年 5 月,武汉市为解决武昌、青山、洪山区“插花地”的问题,对三个区的部分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洪山、武昌两区的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为:将洪山区管辖的姚家岭、向阳、余家湖、风光、三角路等 5 个村及城南社区的全部区域调整到武昌区管辖;将位于武昌区界线范围内的烽火、东亭、团结、徐东、柴林头、余家头等 6 个村及南湖、徐东、和平等 3 个社区的部分区域调整到武昌区管辖;将武昌区管辖的新世纪、华电、省电、纺机、铁机、风光苑等 6 个社区的全部区域调整到洪山区管辖;将位于洪山区界线范围内的理工水运、岳家嘴、列电、石牌岭等 4 个社区的部分区域调整到洪山区管辖。洪山、青山两区的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为:将洪山区管辖的东兴洲、芦嘴、火官、五一、红胜、星火、同兴、群力、努力、胜强、武东、贾岭、五星等 13 个村和光明、武东 2 个社区的全部区域调整到青山区管辖;将位于青山区界线范围内的柴林头、余家头、大洲、厂前等 4 个村的部分区域调整到青山区管辖;将青山区管辖的自建社区调整到洪山区管辖。洪山区经过与武昌、青山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面积由 509 平方千米调整到 480.2 平方千米,减少约 28.8 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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