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原为襄阳县,建县于西汉初年,因位于襄水之阳而得名。《汉书·地理志》和《水经注·沔水》篇均记:襄阳“位于襄水之阳”,故名。2001年底襄阳县撤县建区更名为襄樊市襄阳区。2010年12月,襄樊市更名为襄阳市,襄樊市襄阳区更名为襄阳市襄州区。 襄:在此指襄水。史料记载:襄水源头在襄阳城南扁山西麓的泉水坑处(今尹集凤凰村太山庙),有数孔泉眼,终年涌水不断。长约14千米,面积30平方千米。南北朝时于两岸筑堤,防治水患,后来历朝沿袭疏浚,加固堤防,修筑桥梁方便民众通行。明代襄水基本功能成为水利设施,改称襄渠,清代沿用,后人俗称南渠。 建县前,汉水以南(今襄阳西南)商朝时期建有庐国。庐,一作卢(或卢戎),曾助周伐纣,后为西周诸侯国之一。汉水以北,西周时有两个曼姓国,一为邓、一为鄾。庐、邓、鄾与楚国、巴国、中原诸候国常有交往,兼收并沟通南北文化,成为楚文化的发祥地和龙凤文化的交汇地。春秋前期,庐、邓、鄾灭于楚,为楚下邑。秦昭王二十八年(前279年),秦夺取楚下邑。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划全国36郡,汉水以北(包括邓、鄾)属南阳郡;汉水以南(包括庐)属南郡。西汉初置县后,汉水以南、中庐县以东、邔县以北地区,武帝时属荆州刺史部南郡。王莽时曾一度改称“相阳”,东汉光武帝时复称襄阳县。献帝初平年间,荆州刺史刘表移州治于襄阳城内;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控制南郡北部,置襄阳郡,郡治襄阳城。曹魏、西晋时,仍属荆州襄阳郡;东晋时,雍州(今陕西省)一带人避难流入襄阳,为安置流民,孝武帝于太元十四年(389年)以襄阳为中心侨置雍州。南北朝时期,宋元嘉二十六年(449年),划出荆州的襄阳、南阳、顺阳、新野、随等五郡为侨置雍州的实土,州治襄阳城;南齐沿仍;梁朝时萧詧以襄阳降西魏,改称襄州,置总管府,属襄州总管府襄阳郡;北周沿仍。隋文帝时(581年)属襄州;隋炀帝时(605年)属襄阳郡。唐武德四年(621年),改郡为州;贞观初年(627年)置山南通道,道治襄阳城,属山南道襄州;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属山南东道(道治仍襄阳城)襄州;天宝时(742年)改州为郡;乾元时(758年)复称襄州。五代时(907年),属山南道(实即山南东道)襄州。北宋时(960年)属京西南路襄州;宣和元年(1119年)属京西南路襄阳府;南宋绍兴五年(1133年),“省邓城,入襄阳”,本县辖境遂扩展至汉水以北,仍属襄阳府。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属江北河南行中书省襄阳路。明洪武初年(1368年),属湖广行中书省襄阳府;洪武九年(1376年),属湖广承宣布政使司襄阳府。崇祯十五年十二月(1643年1月),李自成一度改襄阳府为襄京。清朝时期属湖北布政使司襄阳府。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直属湖北省政府;三年(1914年),属湖北省襄阳道;十六年(1927年)废道,直属于省;十七年(1928年),属鄂北行政公署;二十一年(1932年),属湖北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二十五年(1936年),属湖北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其间,1930年7月至1932年6月,中国共产党在黄龙垱一带(县内其它地方为国民党统治区)建立襄阳县苏维埃政权,属鄂豫边苏区领导。1948年1月,襄阳县爱国民主政府属桐柏行政公署第三专署及汉南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