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隶属】 四会古为百越地。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平定岭南,设置桂林郡、南海郡、象郡。秦代置四会县,初属桂林郡,汉初属南越国。汉元鼎六年(前111)武帝灭南越国,复置郡县,四会县改属交州南海郡,辖境含今四会、广宁、怀集、三水、鹤山、新会、江门、开平、台山、斗门等县、市(区)的全部或部分地区。三国吴黄武五年(226)属广州南海郡;南朝宋元嘉十三年(436)属广州绥建郡(480—502年改绥安郡);隋朝开皇九年(589)属广州总管府,仁寿元年(601)属番州,大业三年(607)属南海郡;唐武德四年(621)属广州都督府,武德五年(622)属广州南绥州,贞观八年(634)属岭南道浈州,贞观十三年(639)属岭南东道广州;五代十国·南汉乾亨元年(917)属兴王府;北宋开宝四年(971)属广州中都督府,熙宁六年(1073)属广南东路(广东)端州,重和元年(1118)属肇庆府;南宋属肇庆府;元朝至元十六年(1279),属广南东路宣慰司肇庆路;明洪武元年(1368)属广东布政使司肇庆府;嘉靖三十八年(1559)属肇庆府;清顺治元年(1644)属广东承宣布政使司肇庆府;1914年,属粤海道;1920年,属西北绥靖区;1936年,属第三区专员公署;1949年10月,属西江区专员公署;1952年5月,四会县与广宁县合并,称广四县,属粤中区行政专员公署;1954年7月,广四县分为广宁县、四县,仍属粤中区行政专员公署;1956年2月,属高要区专员公署;1958年10月,四会县与广宁县再次合并,仍称广四县,属江门区专员公署;1961年4月,广四县再次分为广宁县、四会县,属肇庆地区专员公署;1968年3月,属肇庆地区革命委员会;1971年1月,属肇庆地区行政公署;1988年1月,属肇庆市;1993年11月,四会撤县设市(县级),由广东省直辖,肇庆市代管。市委、市政府驻地在东城街道。据说,因县境为四水会流之地,故名“四会”,县名相沿至今。 【境域变迁】 秦汉时期,四会县境狭长广阔,西北面至广宁县和怀集县东南部,东南面至新会、台山、斗门等县市区部分地区。三国吴黄武五年(226)划出东南部设置平夷县(后为新会县)。南朝宋元嘉十三年(436)在县内设置绥建郡,划出西北部设置新招县(今广宁县横山、宾亨、五和一带,治在妙村)、化蒙县(今广宁县南街、东乡、坑口、螺岗一带,治在东乡)、怀集县、乐成县(唐初改化注县,今广宁县古水、木格、洲仔、石咀、清桂一带,治在绿水村)、化成县(唐初改化穆县,今广宁县北市、江屯、联和、潭布及四会县江谷、江林一带,治在江谷)和绥南县(今广宁县石涧一带,治在石涧)。在县北设置乐昌郡,领乐昌、始昌、宋元、乐山、义立、安乐六县,但今地无考。至南朝齐,怀集县已析离郡境,而化蒙、新招、乐成、化成、绥南诸县与四会县几分几合,至唐贞观十三年(639)并为四会、化蒙二县。北宋开宝六年(973)化蒙县又并入四会县,县境有所扩大。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割太平都、永义都和大圃都、柑榄都部分地方析置广宁县,当时县境缩至很小范围。1952年5月,广宁县与四会县合署办公,称广四县。1954年7月,广四县分为广宁县、四会县,并将原属广宁县的江谷、江林、黄田、石狗等16个乡划归四会县管辖。1958年10月至1961年4月,广宁、四会两县虽再次合并,但分县时仍按1954年7月划定的境域。从此,县境范围固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