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位于辽东半岛中西侧,面积3793.53平方公里,户籍人口89.0万人(截至2022年末),辖30个乡镇、街道。依托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秀美宜人的生态环境、实力雄厚的产业基础,瓦房店现已发展成为东北县域领军城市。 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早在四五千年以前,已有先民在此生息繁衍,战国时期始有建制记载。清朝康熙年间,曲姓商人建起三间瓦房客栈,瓦房店由此得名。境内现存文化古迹多处,具有150余年历史的横山书院曾为辽南地区最高学府。瓦房店市人杰地灵、英才辈出,从这里走出的共和国将军多达30余位,是北方有名的将军县。 区位优势得天独厚。瓦房店市地处东北亚经济圈重要位置,北距辽宁省会沈阳292公里,南与大连新市区毗邻,与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桥相连。海岸线全长461公里,居全国县级第二位,是环渤海经济圈最优良的出海口。正在建设的太平湾港,是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港口。 交通网络四通八达。瓦房店是大连联系辽宁中部城市群以及东北经济走廊的必经之地,沈大高速公路、滨海公路、黑大公路、城八公路、长兴岛疏港高速公路,哈大铁路、哈铁客运专线、瓦长铁路,以及大连新、老空港,构成了完备的交通体系。 风光秀美宜业宜居。瓦房店地处北纬39°至40°之间,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分明,适宜人居。龙门温泉、复州古城、国家AAA级仙浴湾旅游度假区远近闻名。全市人均绿地面积11.2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42.9%,是东北县级首家“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 矿产矿藏资源丰富。瓦房店矿产丰富、矿藏种类繁多,有金属和非金属矿藏30余种。非金属矿藏储量大、品位高,有着巨大的开发价值,其中,花岗岩、大理石、石灰石、粘土质页岩、海卵石等储量约有6.5亿立方米。金刚石储量占全国已探明储量的54%,被誉为“东方钻石城”。境内存储优质地下热资源,位于许屯镇龙门汤地下热矿泉,含有10余种人体所需的微量元素,是理想的沐浴和饮用双重型高温热矿泉。 产业比较优势突出。瓦房店工业基础雄厚,门类齐全,素有辽南工业重镇之美誉,是中国唯一的“轴承之都”。轴承产业入选中国“中国产业集群50强”,被命名为“辽宁省示范产业集群”和“辽宁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机床产业集群持续壮大,机床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台,居全国同类城市之首。家纺流苏产业实现集群化发展,销售额分别占国内市场的50%、全球市场的35%,被授予“中国家纺流苏名城”称号。农业资源丰富,是闻名中外的“苹果之乡”,被认定为“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和“全国渔业生产示范市”。 未来发展潜力无限。随着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和大连全域城市化战略的实施,瓦房店在百里沿海规划了太平湾临港经济区、沿海经济区、龙门旅游度假区和红沿河循环经济区,通过沿海开发开放,推进全域城市化进程。 未来五年,瓦房店将以实现“两个率先”为目标,努力建设经济总量更大、综合实力更强、发展后劲更足、城乡环境更美、人民更加幸福的“实力瓦房店”、“文明瓦房店”、“活力瓦房店”、“幸福瓦房店”和“美丽瓦房店”。
瓦房店市域地理位置为北纬39°20´~40°07´、东经121°13´~122°17´。东与大连普兰店区毗邻,西濒渤海,南与大连金州区隔海相望,北与盖州市接壤。 瓦房店市于1985年撤县改市(县级市),市域行政管理范围为9个街道办事处,21个乡镇,其中办事处:共济、文兰、岗店、新华、铁东、岭东、祝华、太阳、九龙,镇:复州城、谢屯、李官、松树、许屯、万家岭、永宁、红沿河、得利寺、老虎屯、仙浴湾、元台、瓦窝,乡:土城、阎店、赵屯、驼山、泡崖、西杨、杨家、三台。有社区委员会50个、村委会247个。 截至2022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89.0万人。全年出生人口3811人,死亡人口8231人,人口出生率4.26‰,死亡率9.19‰,自然增长率-4.93‰。 全市除汉族外,还有24个少数民族: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畲族、达斡尔族、仫佬族、撒拉族、锡伯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 瓦房店市历史悠久,考古发现遗址遗物证明,早在四五千年以前,先祖们就在这里生息繁衍。从战国开始有建置记载。 战国,属燕国辽东郡。 秦代,仍属辽东郡。 西汉置文县,属幽州辽东郡。 东汉改为汶县,属魏国平州辽东郡。 两晋、前燕、前秦、后燕属平州辽东郡。 晋元兴三年(404),境内设得利赢城(今得利寺镇龙潭山),属辽东城。 唐总章元年(668),属安东都护府。 辽初为迁民县,属黄龙府,后置扶州,又改为复州,辽兴宗景福元年(1031)置复州怀德军节度,辖永宁(后改永康)、德胜(今金州)2县,属东京道辽阳府。 金袭辽制,明昌四年(1193)复州怀德军节度使降为刺史,领永康、化成(今金州)2县和归胜镇(今盖州市归州),属东京路辽阳府。 元初废复州,并入盖州。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置金复州万户府,驻金州城,属辽阳行省辽阳路。 明洪武五年(1372)仍置复州。洪武十四年(1381)九月设复州卫,领左、右、中、前四千户所,卫与州并存;洪武二十八年(1395)四月废州存卫,属辽东都指挥使司。 清顺治十八年(1661)设复州巡检司,属辽阳府海城县。康熙三年(1664)改属盖平县。雍正五年(1727)分盖平县设复州通判,辖金、复2州之境。雍正十二年(1734)升为州,属奉天府。 1913年,改复州为复县。1925年12月,县公署由复州城迁驻瓦房店。 新中国成立后,复县初属辽东省。 1954年8月1日辽西与辽东两省合并为辽宁省,属辽宁省。 1956年2月8日属辽宁省辽阳专区。 1959年1月4日改属辽宁省旅大市。 1966年3月16日改属辽宁省辽南专区。 1968年12月26日撤辽南专区,复属旅大市(1981年2月改称大连市)。 1985年1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复县,建瓦房店市(县级)。 1985年4月1日瓦房店市正式成立,为辽宁省所辖的县级市,由大连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