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沙区是齐齐哈尔市的中心城区之一,也是全市经济、文化、商贸、金融、服务的核心聚集区。全区幅员面积188平方公里,辖7个街道、33个城市社区和6个行政村,总人口35万。 工业基础雄厚。拥有35户规模企业(含市直5户),规下工业企业469户,省级以上科技研发中心达到1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5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坐落龙沙。商贸服务集中。辖区集聚了 57家金融单位、13个大型商场批发零售市场、12个团级以上驻军单位、27所中小学、82所幼儿园以及161个医疗机构。电子商务蓬勃发展,仅在淘宝网注册的商铺数量就占全市总量的三分之一。以龙沙区为外延向南拓展建设的新城区,形成了更大的辐射和带动效应。人文底蕴深厚。冰雪、民俗、边疆、群众文化历史悠久,教育文化、社区建设底蕴深厚。始建于1906年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1907年建成的龙沙公园和俄国驻齐领事馆旧址、1912年建立的公园路小学、1914年创立的北大仓集团,都具有百年历史。荣获全省唯一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全省第三家、全国第三批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农业特色鲜明。耕地总面积6万亩,有机、绿色、无公害标识33个,哈达农副产品市场,是辐射我省西部的农产品交易集散地。对外开放广阔。与韩国光州广域市光山区、武汉市汉南区、大庆市萨尔图区缔结了友好区,建立起长期、稳定、全面的合作关系。
龙沙区历史悠久,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这块沃土上繁衍生息。随着原始社会向文明时代过渡,几千年来,历经沧桑,龙沙区分别隶属于不同朝代统辖。 ——建置前历史沿革 据史书和有关文献记载,在夏、商、周时代这里曾是秽貊北支一索离居地;秦、汉、三国时代属扶余;晋、南北朝属鲜卑、室韦;隋、唐属室韦都督府;五代、宋、辽、金属上京路;元代属斡赤金封地和辽阳行中书省;明代属大宁都司和奴儿干都司。 清代初期由盛京内务府和宁古塔将军所辖。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起,改属黑龙江将军管辖。1691年(康熙三十年),清朝在齐齐哈尔城设齐齐哈尔城守尉,这是齐齐哈尔建置之始,这时龙沙区境内归属齐齐哈尔城守尉所辖。1699年(康熙三十八年),黑龙江将军衙门移驻齐齐哈尔城,直辖齐齐哈尔,龙沙区隶属齐齐哈尔管辖。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黑龙江省城(齐齐哈尔)巡警局成立,当时龙沙区境域隶属黑龙江省城巡警局所辖。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黑龙江省城(齐齐哈尔)巡警局划分省城警察辖区,当时南区、西区和当时开辟的商埠区均属今龙沙区境域,这是龙沙区建置之始。 ——建置后沿革 民国时期:黑龙江省城管理机关名称几经变化,龙沙区境域也曾多次调整,先后隶属于黑龙江省会警察厅、黑龙江省城市政公所等。 伪满时期:先后隶属于伪齐齐哈尔市政局、伪齐齐哈尔市公署。解放初期,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于1946年5月将全市原伪满时期的11个区划为6个区,今龙沙城区包括二区、三区和六区部分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49年新中国成立,市人民政府重新划分行政区,当时的二区、三区和四区部分地方为今龙沙区辖境。1954年12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齐齐哈尔市将原市内6个区调整为4个区。以原四区、二区、三区和五区的部分区域设立永定区,即今龙沙区。1958年1月,撤销永定区,同年12月,全市实现“人民公社化”,全市划分为10个人民公社,龙沙、新华人民公社是今龙沙区。 文革前期至今:1961年8月,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将龙沙、新华人民公社合并为龙沙区。有学者认为,因其境内有龙沙公园,故名龙沙区。文化大革命期间,龙沙区人民委员会改称革命委员会。1972年,将郊区所属的大民公社,划归龙沙区管辖。此后,龙沙区境域没有变化。1980年,龙沙区革命委员会改称龙沙区人民政府,直至今日。